| 10155语音及短信点播业务是中国联通以现有语音短信网络为基础,在全国范围内新开放的一种全新的语音及短信增值服务,点播内容包括歌曲、笑话、相声以及其他语音节目等。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期间,对手机音乐业务进行试商用。联通GSM网和CDMA网用户,无需开通即可直接在手机上使用该业务。用户通过短信、IVR、WAP、JAVA/BREW、流媒体、WEB等方式均可使用手机音乐业务。 1.信息费:(1) 炫铃定制费:0~5元/首;(2)歌曲点播、赠送:1元/首;(3)WAP手机音乐信息费:2元/次,8元/月。 2.通信费:在业务使用中产生的基本通话费、短信通信费、数据流量费按现行相关资费标准执行。
手机音乐业务自2006年10月25日试运行以来,业务情况稳定,为全面提升品牌形象,为手机音乐业务的正式商用做好准备,根据总部的统一安排,省分公司研究决定,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期间,对手机音乐业务进行试商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业务概述
(一) 本业务名称为“手机音乐”,归属于“联通无限”增值业务品牌。
(二) 手机音乐业务为全国性增值业务,属联通自有业务。 …… |